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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年龄大了后性子被磨平了不少、锋芒锐减,但对付这小混血应该还是绰绰有余。
淡定地顺了顺小狼狗的毛,风和日丽下,朝李斯特笑得一脸和睦:“是啊,确实有很久没见了吧。记得上次在法国见你,你才只有十五岁,还是个小不点。”
说到这,稍稍停顿了一下:“说起来,你是不是从那之后就没长个儿?”
李斯特:“……”
“好像还胖了,这几年raspberry伙食不错呀。”
李斯特:“……”
“不过你可要当心,我听说混血好多成年后都是易秃、易胖体质。你家老爷子祖上是不是还有俄罗斯血统?可别吹气球一样一发不可收拾啊,我都是为了你好,你别不爱听。”
李斯特:qaq!你乱讲!
我昨天量都173了,还有我没胖!
数日后。
大清早的,一个棒球帽、牛仔裤的混血青年,就靠在格拉斯学院青色的石门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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