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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一百五十三章 矿民 (5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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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所以,刘易认为,在明面上,大汉应该推行一个看上去是一个世界民族平等的制度。就比如那个说法吧,那一条律令,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律令。这个,在华夏历史上,很早就提出来了,甚至在某些时候,也的确如此对一些王子进行了处罚。但是实际上是否就已经做到了王子与庶民一样平等了呢?那绝对不是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表面上,甚至是书面上的东西,其实并不等于是实际执行的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给予他们名义上的平等,但实际上,那些异族人是永远都不可能做得到跟汉人平等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汉人是他们实际的统治者,所以,无论表面上如何说,汉人潜在的社会地位,都无形中要比他们高一等。

        说这些,就是刘易认为,这些明面上的法律条文,其实还是适合在这些西方帝国公示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,到真正实行起来之后,这些安息帝国的民众,他们真正的社会地位,应该说就是那个方案当中的贱民。或者说,现在的大汉,对待这些安息帝国人的方针,是将他们当作是贱民来对待以及治理。

        但这个贱民概念,并非就是说,要如何欺压打压他们,要如何剥削他们。

        而是指在大汉对他们的治理的过程当中,慢慢的让他们自己产生一种自己是大汉贱民的一种潜意识。让他们产生一种,跟汉人比较起来,甚至是跟印度地区的人比起来,他们在这个社会当中的身份地位都不如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,是要让他们自己对自己的社会定位的一种潜意识的认识。而不是说由大汉来强迫他们如此认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,就要看对他们实施统治的时候,如何巧妙的让他们产生这样的思想念头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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